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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檢送內政部消防署研擬「各級學校實驗室防火防震安全管理建議事項」1份,請查照轉知。

教育部來函檢送內政部消防署研擬「各級學校實驗室防火防震安全管理建議事項」1份(如附件-線上簽核公文1100004868),

來函說明二 消防署調查統計顯示,108年至109年學校火災案件共發生76次,起火原因為化學物質者(與實驗相關者)共4起;其中2起並造成人員受傷,主要係因浸水性物質用水清洗及可燃性液體接觸火源所導致,兩者均為化學反應迅速導致人員應變不及而受傷。

設置化學品實驗室之管理老師/人員,參照辦理以維護實驗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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