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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安衛中心完成辦理「107年度實驗(習)場所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國立聯合大學為加強推動學校實驗(實習) 及作業場所安全衛生觀念、降低災害,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33條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規定,特於9月13日假電資學院演講廳,舉辦107學年度「實驗(習)場所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本次訓練邀請環保署北區環境事故專業小組及前勞委會勞研所湯大同組長,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內容包含「實驗室化學品與災害緊急應變及個人防護具介紹與穿戴體驗」、「安全衛生管理」、「危害通識」及「本校環安衛中心簡介及及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共計8小時,以期學生及同仁進入學校實驗(實習)及作業場所前,即有基本的安全衛生觀念與知識,並藉以預防危害的發生。(2018/09/21)

全程參與本次研習並通過測驗者,將核發研習證明,以備勞動檢查單位稽查。未接受本訓練及補考未通過者,為免遭勞動檢查單位稽查後被罰鍰,故需參加教育部107年度實驗室安全衛生研習營或取得相關證照或相關證明文件,以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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