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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發布「輻射工作場所管理與場所外環境輻射監測作業準則」-第19條

依據行政院原子委員會105年6月27日會輻字第10500087791號令修正發布「輻射工作場所管理與場所外環境輻射監測作業準則」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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