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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保署於105年8月9日修正發布修正草案預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

函轉行政院環保署於105年8月9日以環署廢字第1050064216B號函辦理,
發布令,如附件所示
環保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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