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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_1130013688-教育部(函)請貴校加強宣導學校實驗室用電安全及其他應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辦理。

一、來函說明一,統計分析104年至113年大專校院實驗室火災案例,火災發生原因近5成為【電器火災】,主要原因為電路或電氣設備過載、短路、接觸不良等產生高熱導致火災發生。

二、來函說明二,為避免電器因素造成火災事件,請貴校針對校內實驗室已逾年限之【用電設備】及【電器線路】進行評估,若需汰換者,應辦理汰換並定期維護;有關用電設備操作及緊急應變事宜,亦應加強相關人員之教育訓練,以預防火災及人員傷亡事件發生。實驗室另應選擇適當之【滅火設備】並具備,納入平時檢核項目。

三、來函說明三,重申實驗室應依其實驗室功能使用,不得從事與實驗室業務無關之行為,實驗室嚴禁使用私人高功率電氣設備,避免電流過大超過負荷,使電線過載發熱造成起火危機。

四、來函說明四,相關法規及實驗室安全衛生之宣導文宣圖檔,可參考「學校實驗室一般注意事項及安全指引」及教育部校園安全衛生網站(http://www.safelab.edu.tw)之安全衛生資源專區、職安法專區及其他安衛文件專區查詢。

五、敬請各單位實驗室檢視確認【用電設備及電器線路辦理汰換並定期維護】:
(一) 電器防火
1.不要「超過負載」。
2.不要「損傷電線」。
3.「不用不插」。
4.不要買、不要用沒有「安全標章」的產品。
5.不得從事與實驗室業務無關之行為,實驗室嚴禁使用私人高功率電氣設備,避免電流過大超過負荷。
(二) 使用老舊、破損之電源線會造成短路、漏電或感電等危險,請汰換。
(三) 檢視各電氣設備之電源插頭是否有接觸不良或劣化造成發熱,請改善,以預防過熱導致起火引燃。
(四) 電氣設備以插頭和電線相接的地方以及電器相接的地方應避免彎曲、拉扯,且應避免被重物擠壓,導致電源線破損形成半斷線而造成短路現象起火燃燒。
(五) 嚴禁使用延長線於高耗電量的電器用品,如烤箱、電鍋、微波爐等。
(六) 使用延長線需具有「接地」、「插座獨立開關」及「過載跳脫保護裝置」,以防止過載而導致電線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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