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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法」第25條修正草案

1.教育部函轉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法」第25條修正草案已載於該會網站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詳如附件。
2.對於修正草案,有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期限內逕復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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