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行政院環保署於106年2月16日檢送「應先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之事業種類、範圍及規模」

函轉行政院環保署於106年2月16日檢送「應先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之事業種類、範圍及規模」修正草案預告,如附件所示。
環保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a0-oaout.epa.gov.tw/law/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