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作業環境(CO2.照度.噪音)結果紀錄表-各系所單位
*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13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60009&FLNO=313
雇主對於勞工工作作場所之採光照明,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各工作場所須有充分之光線,但處理感光材料、坑內及其他特殊作業
之工作場所不在此限。
二、光線應分佈均勻,明暗比並應適當。
三、應避免光線之刺目、眩耀現象。
四、各工作場所之窗面面積比率不得小於室內地面面積十分之一。
五、採光以自然採光為原則,但必要時得使用窗簾或遮光物。
六、作業場所面積過大、夜間或氣候因素自然採光不足時,可用人工照明
,依表規定予以補足:
七、燈盞裝置應採用玻璃燈罩及日光燈為原則,燈泡須完全包蔽於玻璃罩
中。
八、窗面及照明器具之透光部份,均須保持清潔。
* 依據「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60033&FLNO=7
本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作業場所,雇主應依
下列規定,實施作業環境監測。但臨時性作業、作業時間短暫或作業期間
短暫之作業場所,不在此限:
一、設有中央管理方式之空氣調節設備之建築物室內作業場所,應每六個
月監測二氧化碳濃度一次以上。
二、下列坑內作業場所應每六個月監測粉塵、二氧化碳之濃度一次以上:
(一)礦場地下礦物之試掘、採掘場所。
(二)隧道掘削之建設工程之場所。
(三)前二目已完工可通行之地下通道。
三、勞工噪音暴露工作日八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八十五分貝以上之作業
場所,應每六個月監測噪音一次以上。
*105年作業環境(CO2.照度.噪音)自主測定紀錄如附件。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60009&FLNO=313
雇主對於勞工工作作場所之採光照明,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各工作場所須有充分之光線,但處理感光材料、坑內及其他特殊作業
之工作場所不在此限。
二、光線應分佈均勻,明暗比並應適當。
三、應避免光線之刺目、眩耀現象。
四、各工作場所之窗面面積比率不得小於室內地面面積十分之一。
五、採光以自然採光為原則,但必要時得使用窗簾或遮光物。
六、作業場所面積過大、夜間或氣候因素自然採光不足時,可用人工照明
,依表規定予以補足:
七、燈盞裝置應採用玻璃燈罩及日光燈為原則,燈泡須完全包蔽於玻璃罩
中。
八、窗面及照明器具之透光部份,均須保持清潔。
* 依據「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60033&FLNO=7
本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作業場所,雇主應依
下列規定,實施作業環境監測。但臨時性作業、作業時間短暫或作業期間
短暫之作業場所,不在此限:
一、設有中央管理方式之空氣調節設備之建築物室內作業場所,應每六個
月監測二氧化碳濃度一次以上。
二、下列坑內作業場所應每六個月監測粉塵、二氧化碳之濃度一次以上:
(一)礦場地下礦物之試掘、採掘場所。
(二)隧道掘削之建設工程之場所。
(三)前二目已完工可通行之地下通道。
三、勞工噪音暴露工作日八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八十五分貝以上之作業
場所,應每六個月監測噪音一次以上。
*105年作業環境(CO2.照度.噪音)自主測定紀錄如附件。
122作業環境(CO2、照度、噪音)結果紀錄表-土木系 105.12.14.pdf
122作業環境(CO2、照度、噪音)結果紀錄表-土木檢測中心 105.12.08.pdf
122作業環境(CO2、照度、噪音)結果紀錄表-工設系 105.12.07.pdf
122作業環境(CO2、照度、噪音)結果紀錄表-化工系 105.11.29.pdf
122作業環境(CO2、照度、噪音)結果紀錄表-光電系 105.12.13.pdf
122作業環境(CO2、照度、噪音)結果紀錄表-能源系 105.12.06.pdf
122作業環境(CO2、照度、噪音)結果紀錄表-玻璃材料中心 105.12.13.pdf
122作業環境(CO2、照度、噪音)結果紀錄表-電機系 105.12.09.pdf
122作業環境(CO2、照度、噪音)結果紀錄表-機械系 105.11.28.pdf
122作業環境(CO2、照度、噪音)結果紀錄表-環安系 105.12.01.pdf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