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作業標準表單(格式)
一、法源依據:
(一)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規定,雇主應依其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並設置安全衛生組織、人員,實施安全衛生管理及自動檢查。 法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項目,包含「安全衛生作業標準」事項。
(二)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5-1條規定,工作場所負責人及各級主管之職責,依職權指揮、監督所屬執行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並協調及指導有關人員實施,安全衛生管理之執行,應作成紀錄備查。
二、請依機械、設備及器具操作說明書之操作程序,制訂【安全作業標準SOP】並納入安全衛生考量(安全作業方式、防護器具、不安全因素、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措施及事故處理等),以降低使用人員誤操作,避免人員受傷事件。
三、各單位作業場所設置及使用機械、設備及器具,具有可能危害的存在,請制訂【安全作業標準SOP】並張貼公告於機具、設備明顯處,以供人員有所遵循,以消除不安全之行為,並評估設備及環境以正確方法從事作業,而對於新進人員於該場域操作前,以【安全作業標準SOP】實施教育訓練及作業指導,督導操作者遵循,以預防人員發生受傷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