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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習)場所一般安全衛生工作守則(通則)-107.12.25第四季職安委員會提案通過,提供各系單位參考使用

擬訂「實驗()場所一般安全衛生工作守則」提供系所單位參考使用,進入該場所人員需確實遵守規定:

1.提供各系/單位實驗()老師、實驗室管理者使用,於實驗()課程/研究前進行安全注意事項說明外,

   並請進入該場所人員確實遵守「實驗()場所一般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如附件),細閱讀後簽署,

   以維護實驗()場所人員及環境安全。

2.此僅為一般性實驗場所之安全衛生管理提醒要項之通則特殊性質之實驗場所,應依個別實際危害性質之不同,

   自訂注意須知或特殊工作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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