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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Biological Safety)

2003年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SARS)冠狀病毒肆虐全球,並於新加坡、台灣及中國大陸發生三起實驗室感染SARS事件,引發各國對於實驗室生物安全之重視,進而立法或訂定相關規範,以確保工作人員之安全。

衛福部疾管局於2004年為提升我國檢驗高感染性或未知病原體之量能,動用行政院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特別預算,先後補助9家合約實驗室設置BSL-3實驗室,同時邀集專家著手編訂「生物安全第三等級實驗室安全規範」第一版,並於100年增修訂第二版,以供該等級實驗室人員遵循使用。

有鑑於國內為數眾多之生物安全第一等級及第二等級實驗室,更需要相關操作及防護安全規範,以利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