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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之規定已公告列管物質達340種,並採分類、分量管理之精神,有效管理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幾與先進國家同步。相關之管理採禁用、限用、許可、核可、登記方式,以提昇管理效益。為強化毒化物危害評估及預防措施,預防毒化災之發生,除加強運作及其釋放量紀錄申報、提報減量計畫外,對第一類至第三類毒化物運作者規定應建立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並公開供民眾查閱。

本校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