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性健康保護管理計畫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0條及第31條
雇主應對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之工作(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採取危害評估、控制及分級管理措施;
對於妊娠中或分娩後未滿一年之女性勞工,應依醫師適性評估建議,採取工作調整或更換等健康保護措施。
1.為掌握校內妊娠員工,敬請妊娠中或分娩後未滿一年之女性同仁主動告知環安衛中心。
窗口: 環安衛中心/陳小姐 分機:1393 e-mail: yacho@nuu.edu.tw
2.環安衛中心將從妊娠員工或分娩後未滿一年之女性同仁進行詢問確認,
其是否從事對母性健康危害之虞之工作,若為從事對母性健康危害之虞之工作者,
將執行「母性健康保護工作場所環境及作業危害評估表」進行評估,
並安排臨場健康服務職業醫學科醫師進行個人面談及危害預防措施建議。
由從事對母性健康危害之虞之妊娠中或分娩後未滿一年之女性同仁填寫-附表二「妊娠及分娩後未滿一年之勞工健康情形自我評估」。
☆下載附件「母性健康保護工作場所環境及作業危害評估表」excel表範本後,請先另存新檔後再於附表二自我評估填寫。
☆提交檔案名稱:員工編號_母性健康保護.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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